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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》解读与浅析

浏览次数: 发布日期:2024年0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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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85日,《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“千万工程”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印发。《意见》全面部署推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,明确了总体要求、实施路径、实施内容和实施保障,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“千万工程”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。 

一、实施背景

20036月,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倡导和主持下,以农村生产、生活、生态的“三生”环境改善为重点,浙江在全省启动“千万工程”,开启了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、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核心的村庄整治建设大行动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和土地整治工作,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决策、亲自部署推动“千万工程”,强调要贯穿生态理念,对田、水、路、林、村等进行综合整治,从农村环境整治入手,由点及面、迭代升级。20年持续努力造就了万千美丽乡村,造福了万千农民群众,创造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实践范例,是浙江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理念在基层农村的成功实践。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“千万工程”重要指示精神,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,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,自然资源部出台《意见》,全面推开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,并从总体要求、实施路径、实施内容及要求、实施保障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。

土地综合整治作为“千万工程”迭代升级的重要平台和抓手,系统解决钱从哪里来、人往哪里去、地从哪里出的问题。2019年,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,共指导25个省实施了356个以乡镇为单元的试点,各地自行开展了892个以乡镇为单元的试点。截至2023年底,全国1304个试点累计投入资金4488亿元,完成综合整治规模378万亩、实现新增耕地47万亩、减少建设用地12万亩,在组织模式、规划衔接、实施管理、竣工验收、后期管护、资金保障等方面,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、可复制的宝贵经验。

 

二、全域土地整治的作用

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,依据国土空间规划,以县域为统筹单元、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,综合运用耕地占补平衡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,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、双向流动,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,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,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,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。

三、全域土地整治的实施内容

1. 推动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,规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

聚焦农业现代化发展需要,统筹实施农用地相对集中连片整治、质量提升和生态化改造,推进耕地逐步下山,果树苗木上山,河湖内耕地调出,推动实现布局优化。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,调整规模不超过划定的5%。对于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的予以保留,对于零星破碎不便耕种的,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地踏勘后出具论证意见,并进行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,优先在城镇开发边界围合范围内补划;确需调出的,应保证城镇开发边界规模和扩展倍数不扩大。

2. 实施建设用地整理,有序盘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

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需要,统筹开展农村零散、闲置、低效建设用地整理盘活,提升土地资源配置资源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。整治区域内可将拆旧地块作为一个整体,按照增减挂钩项目相关规定打包审批、统筹实施,产生的指标统筹使用,确有节余的可纳入省级管理平台在省域范围内调剂;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,可结合整治工作将零星、插花的小块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归并为大块宗地,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允许入市。

3. 保护修复自然生态本底,严守生态保护红线

适应美丽乡村建设需要,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,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,支持生态保护红线内零星耕地、永久基本农田、建设用地逐步退出并恢复为生态功能用地,其中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用于建设指标异地交易,并对于调出的用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。

4. 充分发挥平台作用,结合实际丰富整治内容

强调因地制宜,注重挖掘当地农耕文明元素和乡村民居特色,传承保护历史文化,发挥资源禀赋优势,强化乡村产业建设导入,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升级,盘活闲置空间。鼓励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。

四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的路径

“省级总体部署”。坚持“省负总责”,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,遵循“上下结合,以下为主”的原则,充分尊重基层和群众意见,稳妥有序开展。

“县域统筹谋划”。以县域为统筹单元,综合研判本地区资源禀赋、现状问题、实际诉求和实施能力,合理划分实施单元,成熟一个、实施一个。在划分实施单元时,原则上应以一个乡镇为实施单元,考虑到资源禀赋、功能互补及小流域等自然地理单元的现实需求,允许条件成熟的地区结合实际探索开展跨乡镇整治。

“制定实施方案”。在科学确定整治区域基础上,组织编制实施方案,确定整治目标、任务、项目安排、空间布局和实施时序。从尊重群众意愿考虑,要求先后两次充分征求意见,取得群众支持;从适度简化流程考虑,支持将涉及“三区三线”局部优化、零星分散低效用地整合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、土地权属调整等相关内容统一纳入实施方案,一并报批;从稳妥有序推开考虑,要求实施方案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。

“规范项目实施”。应依法依规开展立项、实施、验收和后期管护等各环节工作,鼓励地方结合实际探索“多审合一“制度。考虑到整治中部分土地利用方式发生改变,涉及群众的应稳妥做好权属调整、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。注意落实后期管护责任,确保发挥长期效益。

五、结语

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有力抓手,是自然资源部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,也是一项政策性强、涉及面广、社会关注度高的系统工程。也将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,为和美乡村建设蓄势赋能,进一步增强乡村全面振兴的动力与活力。

注: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于公众号“自然资源部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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